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,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让案件审理赋能法治宣传,以庭促思、以观促学。12月17日,泰和县人民法院邀请泰和县第三中学90余名师生,旁听了一起盗窃罪案件的庭审,为学生们上了一堂“零距离”的法治教育课。
随着法槌声响起,庭审正式开始。庭审现场,气氛庄严肃穆,在审判法官的主持下,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、最后陈述等环节紧密衔接,庭审秩序井然。旁听席上,学生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,聚精会神,“沉浸式”地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。经庭审查明,被告人杨某系在校大学生,在高考结束后的暑假期间,因结识社会闲散人员而长期混迹在酒吧、KTV等娱乐场所,在这些所谓“朋友”的吹捧及自身虚荣心的驱使下,经常性的为这些人买单,少则五六千,多则上万,花费完全超出其个人及家庭消费水平和能力。为了满足自身大额消费需求,被告人杨某除向父母要钱外还向银行贷款10万元仍不足,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,先后两次盗取一黄金回收店的现金合计13000元。被告人杨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并表示认罪认罚。“全体起立!”随着审判法官一声令下,案件当庭宣判: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。
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,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。庭审结束后,刑事庭副庭长刘小斌作为承办法官,通过“以案释法”的方式,并结合案件犯罪原因及产生的后果,教育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和消费观,欲望的匣子一旦打开就很难关上。要珍惜学习机会,远离违法犯罪,切莫在一声声“吹捧”中迷失自我。
活动结束后,学生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活动受益匪浅,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威慑力,通过真实的案例吸取教训,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自觉遵纪守法,走好自己的每一步。